四川省苍溪县人民法院

2020年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的公告

苍 溪 县 人 民 法 院

2020年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的

公       告

为了充实我院审判队伍力量,加强法院规范化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录聘用制书记员2名,从事审判辅助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人民法院工作。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身体健康。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招录: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行政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其它原因不适合从事人民法院工作的。

(二)具体条件

1.男性,年龄:25至30周岁,身高1.70米以上;

2.女性,年龄:30至35周岁,身高1.60米以上;

3.文化程度: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专业:具有计算机、法律或相关专业;

5.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速记、办公软件运用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取得计算机、法律专业相关资格证书的可以适当放宽条件,优先录用。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14日至3月19日。

2.报名地点:苍溪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3.报名应携带的材料:户籍证明、身份证、健康证明材料(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毕业证、有特长者须携带专业技术证书以及与聘用岗位有关的其它材料(以上材料均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

(二)考试

考试分为岗位能力水平测试、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岗位能力水平测试成绩×30%+速录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满分100分。

1.岗位能力水平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公共基础知识,以及与书记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水平、业务素质,占总成绩的30%。

2.速录技能测试。采取现场播放录音资料,参考者同步计算机输入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的汉字输入速度和准确率,占总成绩的30%。

3.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专业知识及举止仪表等,占总成绩的40%。

考试后,苍溪县人民法院按规定比例折合计算考试总成绩及名次,在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对外公布。   

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测试后,将组织超过应聘人员20%的人员进入统一体检、考察。

(三)聘用

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培训上岗。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新招录的聘用制工作人员与苍溪县人民法院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一年一聘。

四、工资及保险

新招录的聘用制工作人员工资按本院正使用的聘用制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待遇执行。本院按相关政策和文件规定为招录的聘用制工作人员缴纳应由单位承担的保险。

为保证公开招录聘用制工作人员的顺利进行,保障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公开性,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电话:0839-6091107

监督电话:0839-5203313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