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苍溪县人民法院

致失信被执行人的一封信

各位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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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我因执行案件结缘,我们无时无刻不在关注着你,并时刻惦记着你债务的履行情况。而作为被执行人的你,是否还在为躲避债务而东躲西藏,无法与家人朋友相聚?是否还因为失信惩戒而无法乘坐高铁、飞机等交通工具?是否依然会因听到警笛的声音或陌生人敲门而心惊胆战?无论你现在身处何处,希望你能停下片刻,认真阅读此信,深刻反思,尽快作出正确、理智的选择。

       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具有国家强制性,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无条件地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你长期逃避、抗拒执行的行为,不仅侵害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还严重破坏了社会诚信,践踏了国家的司法权威。相信你也切身感受到了当前打击规避执行的高压态势,在此我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正告你们,逃避、抗拒执行终会自食恶果:

       一、财产不保、颜面尽失。你的存款、车辆、房产都有可能会被法院冻结、查封、扣押,并依法进行拍卖;你的银行、微信、支付宝账户会被法院依法冻结。而你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照片还会被推送到大屏幕上,被亲朋好友围观。届时,但凡认识你的人都知道你是失信被执行人,父母会觉得颜面无光,子女会因你在学校抬不起头,亲戚朋友都会远你而去,不愿与你交际……

       二、限高失信、寸步难行。当你被法院采取限制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措施后,不能乘坐飞机、列车软卧、G字头动车组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不得住星级以上宾馆、旅游、度假;不得购买不动产或非经营必需车辆;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金融系统征信受损,贷款也申请不下来。

       三、形象受损、事业受阻。你的失信行为不仅会被各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信息平台频频曝光。同时法院也将向你的所在单位、征信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机构通报你的失信行为。你将无法担任企业董事长、监事和高管;不得担任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限制招录为公务员。

       四、司法拘留、追究刑责。对于不申报财产或不如实申报财产、违反限制高消费、拒不履行法律文书规定义务的行为,可对你处以最高十五日的司法拘留。依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对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对拒不执行支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判决、裁定的,可以酌情从重处罚。

       人无信则不立,业无信则不兴。每个人都可能遇到生活中的困难和挑战。然而,面对困境时,我们应当以诚实和勇气去面对,并尽力想办法解决问题。而不是一味的逃避、躲避,给自己和他人带来更多的麻烦和不便。不要再以自己没有钱、没有收回钱,作为你逃避义务的借口,试问你没有收到钱难道是申请人的错?也不要以你被执行后寸步难行为借口,这样的“困境”难道不是你自作自受?试问你难道从未有考虑过申请人也可能因你的失信而背负一身债务,艰难度日……

       人生有尺,做人有度。诚信是这个社会最好的通行证,希望你看到这封信后,主动联系法院的工作人员,如确因一时经济困难,也请你能够主动与申请执行人协商,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履行方案,争取对方给予宽限时间。最后,希望你们不必再为逃避债务而东躲西藏,不必再为网上布控追讨而寝食难安;不必再为限制高消费而降低生活品质;孩子也不必因你的失信而耽误大好前程;家中年迈的父母也不必为你的懦弱“买单”。愿你们重拾诚实信用,以积极阳光的心态回归正常生活。


     此致

时时刻刻都在寻找你的   

苍溪县人民法院全体执行人员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