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苍溪县人民法院

法治进校园丨苍溪法院组织召开元坝学区未成年人安全保护法治调研座谈会

作者:李定贵

护航平安校园


9月14日上午,苍溪法院在元坝镇中学组织召开未成年人安全保护法治调研座谈会。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金明出席座谈会,县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一庭四级高级法官徐成、元坝法庭庭长黄河及县教科局分管安全工作股室负责人、元坝片区中小学、幼儿园校长、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长参加会议。


图片



会前,李金明一行调研了元坝镇中学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等场所安保情况,了解了在校学生多发的安全事故原因。

图片


座谈会上,黄河以最近审判的两起学生受伤案例为基础进行了法治宣讲,并对案件判决结果进行了法律释明。


图片


学生因不能接受老师批评教育而进行自残行为,责任如何认定?


“学生放学、放假期间出了安全事故,学校是否担责?”


学生因父母离异且联系不上而产生心理健康问题,如何让家长履行监管责任?



各学校负责人结合工作实际向法官现场提问,与会法官结合类案审判情况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民法典》等法律规定一一进行详细解答。


县教科局相关股室负责人对县法院关心关爱未成年人成长表示衷心感谢,同时希望法院多开展类似活动,下沉一线、深入群众,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提升教师、学生、家长甚至全社会的法治意识。



图片


李金明表示,县法院将采纳县教科局提出的良好建议,更多更经常地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他建议:一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学生安全问题,重在用心用情上下功夫,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不松懈。二要做好硬件设施保障,健全风险防范、隐患排查制度机制,从根源上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三要加大安全教育力度,特别是要加强未成年人遭受性侵、校园欺凌的自我保护教育,经常性组织学生学习、培训相关安全知识,增强学生安全防范的意识和能力。四要注重个体差异,随时关注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及时干预学生苗头性、倾向性心理问题。五要建立学校、家长、学生所在社区的联络管理机制,加强对学生校外期间的安全管控。六要健全事故发生后的救助机制,从社会保险、医疗、司法等方面着手,最大限度减少安全事故造成的负面影响。


会后,李金明带领参会人员一起学习了《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