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苍溪县人民法院
我为群众办实事丨“真金白银”兑现胜诉权益,苍溪法院集中发放执行款138万元!为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执行案件的关注,2021年11月18日上午,苍溪县人民法院举行“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向一批涉民生案件的23名申请执行人集中发放执行案款122万元,并对29名困难当事人集中进行司法救助。 活动现场 线下:集中救助解困境 18日一早,卓某便来到法院执行局,这是他第二次到法院申领司法救助金。 2011年,阎某将承建的某项目山体喷浆工程承包给卓某施工,工程竣工后,阎某下欠卓某工程款共计94万元。2016年,双方经法院调解达成阎某向卓某支付工程款的调解协议。 经法院执行,被执行人支付了部分欠款,后由于被执行人缺乏履行能力,法院穷尽一切执行措施仍无法执行。近年来,阎某身患多种疾病失去劳动能力,无法维持正常生活。法院了解情况后,决定对其开展司法救助。 干警为申请执行人办理领款手续 上午十点,在苍溪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卓某和其他十余名当事人在法官的指导下办理了领款手续。不到半小时,他的手机上便收到“到账5000元”的银行短信提示。 当事人办理领款手续 “虽然救助有限,但我们后期再加大力度,争取早日执行到位”听到执行法官的这番话,卓某有些触动,连连点头致谢,表示自己也将积极面对生活。 线上:远程发放更便民 鉴于一些案件当事人远在外地无法前来领款的问题,苍溪法院采取“线上”方式发放案款。 高某是一起抚养纠纷案件的申请人,2012年,其与被执行人李某确立恋爱关系,后两人生育一子一女。2017年,李某离家出走,留下两个孩子由高某抚养。法院经审理判决李某每月支付抚养费400元直至小孩成年。但此后李某未依法履行判决义务。 该案经前期执行,已到位1.5万元,将在此次活动中向高某发放案款。同时考虑到张某独自抚养两个孩子,且上有父母需要赡养,家庭十分困难,法院经审核,决定对其进行司法救助。鉴于高某现在省外务工的特殊情况,法院通过线上支付的方式向其发放案款。 工作人员通过 “线上”操作发放执行款 “针对远在外地不便到场的当事人,我们通过网络指导其办理领款手续,并回传至法院,待确认信息后直接远程支付案款,最大限度地为当事人提供便捷服务。此次集中发放活动中,线上发放案款14.3万元。”该院执行局局长张素华表示。 上门:送款到家暖人心 18日上午,苍溪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胡勇一行来到东青镇龙门村车某家中,为车某送来一万元司法救助金。 法官将救助金送到当事人手中 2018年,车某受雇于王某为同村的黄某修建房屋,建房过程中发生意外,车某从二楼坠下致双下肢截瘫,如今已卧床三年。该案经法院审理后判决黄某、王某二人各自按比例赔偿车某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费用共计68万元。 经法院执行,被执行人黄某、王某陆续履行赔偿20余万元,后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约定以每年两万元的标准分期履行。黄某、王某二人都是农民,无固定收入,为了筹集赔偿款,二人外出务工。由于车某需要长期护理,女儿和女婿只能一直在家照顾,家庭收入微薄,生活十分困难。 为最大限度帮助车某渡过难关,重拾生活信心,近日,苍溪法院决定对其进行司法救助。鉴于车某的特殊情况,法法官将救助金送到车某家中。 “感谢法院的帮助,我一定会尽全力好好活下去……”领到救助金的车某用微弱的声音向法官表示感谢。 近年来,苍溪县人民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高位推进执行工作,相继开展专项执行行动、执行案款集中发放等活动,树立法律权威,兑现胜诉权益。今年以来,执结案件2576件,执行到位金额2.9亿元,集中发放执行案款300余万元。下一步,该院将持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用足用活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以实际行动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