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苍溪县人民法院

庭审现场变廉政课堂 苍溪法院邀请党员干部旁听庭审


    日前,苍溪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并当庭宣判,县纪委监委组织在县委党校学习的40余名年轻党员干部旁听了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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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理查明


    被告单位某职业技术学校及该校法定代表人张某某,为谋取该校在职业技能培训班任务分配等方面的竞争优势,先后多次向相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共计人民币49万元。


    庭审中,被告席上的张某某悔不当初,留下悔恨的泪水,当庭自愿认罪认罚。旁听席上的40余名年轻干部认真聆听、表情凝重。


    法院根据被告单位、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以犯单位行贿罪判处被告单位某职业技术学校罚金10万元,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8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追缴被告单位违法所得。被告单位及被告人张某某当庭表示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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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加旁听的党员干部纷纷表示,旁听庭审零距离感受到法律的威严,既是一堂生动的法治课,也是一堂深刻的廉政教育课,为大家敲响了廉洁自律的警钟,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时刻绷紧法纪之弦,把稳思想之舵。


以案为鉴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对受贿和行贿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大。本案所涉受贿国家工作人员已被另案判处刑罚,现依法惩处行贿单位和人员,受贿行贿一起打,彻底斩断了“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