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苍溪县人民法院
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 护航民营企业”专项执行行动工作方案四川省苍溪县人民法院 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 护航民营企业”专项执行行动工作方案
为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贯彻落实党中央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切实解决民营企业维权突出问题,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和企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按照省、市法院的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制定专项执行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 我院决定成立“优化营商环境 护航民营企业”专项执行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挥做好专项执行行动的各项工作。 组 长:舒 强 党组书记、院 长 副组长:白柳泉 党组成员、副院长 寇永贵 党组成员、副院长 刘大军 党组成员、副院长 张素华 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成 员:罗德忠 立案庭庭长 谢亚红 民二庭庭长 王艳丽 审判管理办公室办主任 张 洋 司法行装办公室主任 姜苏芹 综合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执行局,执行局局长张素华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落实上级法院及本院领导小组交办事项,组织协调、收集、报送和反馈相关情况。 二、活动安排 (一)活动时间 本次专项执行行动的时间为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 (二)目标任务 要通过扎实集中开展专项执行行动,努力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1、有效化解一批涉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矛盾纠纷; 2、依法办结一批有执行条件的案件; 三、活动实施安排 专项执行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实施小组,组成人员及分工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张素华 成 员:冯海平 李光耀 崔小娜 姚 旭 赵从瑜 职 责: 1、负责对各组2021年6月30日前立案的涉民营企业案件进行全面清查,对未结执行案件建立台账,做好案件的统筹分类; 2、负责引导符合条件执行债权人依法将案件转入破产程序; 3、负责和其他部门衔接,协调本次执行行动的相关事务,收集汇总执行成果; 4、专项活动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强制实施组 第一组: 组 长:冉 勇 成 员:陈 垟 李 川 白青山 第二组: 组 长:邵 雄 成 员:陶启义 刘术琼 文 瀚 第三组: 组 长:胡 勇 成 员:朱培元 黄廷维 陶 虎 第四组: 组 长:向 剑 成 员:温 辉 刘 睿 李 豪 职 责: 1、负责对各组2021年6月30日前立案的涉民营企业案件进行逐一排查; 2、负责对逐企逐项制定执行方案,明确办理时限,制定个案执行预案,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执结案件; 3、负责向综合协调组报送执行情况; 4、负责向新闻宣传组提供可供宣传报道的案例、事迹。 (三)新闻报道组 组 长:姜苏芹 成 员:彭孝林 何小艳 职 责: 1、负责联系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有关领导和代表见证执行; 2、负责本次专项执行行动相关新闻媒体、记者的邀请与协调; 3、负责做好新闻报道工作,采取现场直播、图文新闻等方式展示本次专项执行行动的工作难点和亮点; 4、负责官方微信、微博集中网络直播; 5、负责网上舆情的监控和回复处理。 (四)后勤保障组 组 长:张 洋 成 员:杨德军 张 焜 李定贵 邵德程 职 责: 1、负责协调执行警务用车,确保正常运行; 2、负责本次专项活动期间执行指挥中心、执行指挥车、执行单兵等技术设备之间的互联互通,保证正常运行; 3、负责活动期间网络直播时设备调试; 4、负责后勤保障。 二、相关工作要求 (一) 本次专项活动在统筹分类的基础上集中开展,各实施组要针对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对涉及民营企业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质效;对民营企业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兼顾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依法采取执行措施的同时,妥善把握执行时机,讲究执行策略、注意执行方法。优先采取方便执行且对当事人生产经营和职工就业影响较小的执行措施,对资金链暂时断裂,但仍有发展潜力,存在救治可能的企业,可以通过和解分期履行、兼并重组、引入第三方的资金等方式盘活资产。通过强化释明等方式引导执行债权人或被执行人同意依法将案件转入破产程序。 (二)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执行工作的监督力度,不定期对执行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执行规范。对因履职尽责不到位等引发的违纪违法案件,依法进行一案双查。
二〇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