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苍溪县人民法院

“法官企业1+1  司法服务面对面”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广苍法〔2021〕26号

苍溪县人民法院

“法官企业1+1   司法服务面对面”专项活动实   施   方   案

扎实开展党史教育工作和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实落细,持续营造稳定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服务大局和社会经济建设中的职能作用, 经院党组研究,决定于2021年6月1日起持续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法官企业1+1 司法服务面对面”专项活动,现将活动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训词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为实现“六稳”“六保”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二、活动安排

民营经济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各部门要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重视民营企业在推动发展、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助力民营企业有序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一)加强前期调研,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效6月1日—20日)

6月上旬,召开一次“法官企业1+1   司法服务面对面”专项活动新闻发布会。邀请相关部门、企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启动本次专项活动,向社会广泛宣传。

6月中旬,召开一次民营企业主代表座谈会,建立“院企”互动交流平台,深入了解民营企业在经营活动中的司法需求,主动听取、深入调研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困难,梳理出本地民营经济中系统性、普遍性的问题。

6月中旬,召开一次法官座谈会,交流近年来涉民营企业案件办理情况,汇集典型案例,探讨企业发展中常见的法律风险和涉诉焦点,分析研判疫情期间及疫情结束后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对法官联系服务企业的工作方法进行培训指导。

(二)加强司法服务,提升企业风险防控能力6月20日—8月31日)

一是发挥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作用,将服务企业司法功能前移,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企业权益保障专门窗口,建立涉企业矛盾纠纷台账,开设绿色通道,强化跨域立案宣传推广,体现司法服务高效性。将非诉解纷机制挺在前,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结合辖区矛盾纠纷高发类型案件做实做细类案化解,特别是物业纠纷、劳动争议、商品房买卖、农村土地流转等群体性矛盾,为广大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提供更加多元、优质、便捷的纠纷解决服务。

二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员额法官一对一结对联系企业,主动走进企业,为企业进行法治“体检”实现司法“祛病”,全面排查清理涉民营企业各类案件情况,坚决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及时发现企业经营中的风险点,为企业合法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法律咨询。对涉诉企业,提高审判质效,完善司法政策,执行局要适时开展专项执行活动,畅通“执转破”渠道、树立人性化执行理念,对症下药“祛已病”;针对有苗头性矛盾纠纷隐患、存在潜在风险隐患的企业,要做好类似矛盾纠纷的前期预防、化解工作,防微杜渐“防大病”;对目前没有矛盾纠纷存在的民营企业、线上经济群体要针对性开展司法服务,防范在先“治未病”。

(三)加强协调联动,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长期坚持)

在专项活动期间,要推动构建“左右协调、上下互通、内外协作”的“大服务”机制体系,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成立专项活动联络办公室,确保法院内部在服务企业工作中协调互通、良性运行;加大与经信局、民营办、工商联等部门的联动协作,搭建“府院商”三方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司法建议工作,善于运用司法建议来规范营商环境,督促相关执法部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断推出新举措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法治民企建设、摸索依法维权服务经验、拓展部门联动合作领域、提升联动协作效应,持续规范民营企业用工关系、劳资关系,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加大专项课题研究,将专项活动成效及时转化为实务成果;要适时发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典型案例,释放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强烈信号。

三、组织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全院干警要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县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主动作为、服务大局、融入大局,切实解决民营企业实际困难、问题,不断强化依法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体现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责任担当

(二)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建立以院长为组长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积极发挥领导小组和联络办公室统筹协调、指导推动、督促落实作用。院班子成员要带头下沉,员额法官要树立“大服务”工作理念,全员参与、人人有责;各责任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切实有效举措,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有力推动专项活动取得实质性成效。

(三)强化司法作风,提升服务水平。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精准把握人民群众和民营企业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决整治司法作风,坚持为民司法理念;切实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专项活动中去,将静态普法变成动态普法、定期普法变成定向普法,促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地生根,营造诚实守信、向善向上的社会营商环境,展现新时代法院队伍良好形象。

(四)加强考核激励,抓好总结提炼。政治部(督查室)要通过审务督查等方式加强对专项活动的督查指导。对本次活动中表现优异、工作突出的个人和部门,将进行表彰。综合办公室要强化专项活动宣传报道,从新媒体阵地促进“法治观念立起来”“法治民企建起来”“法律服务强起来”“营商环境靓起来”。及时有效公布活动开展情况,提高社会公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可度、满意度。

苍溪县人民法院

2021年4月20日